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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农业局对佛山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第20160045号的答复意见

来源:市农业局 日期:2016-11-18 12:52 编辑:市农业局

陈伟光、黄文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家禽生鲜上市工作的建议》(第20160045号)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市家禽生鲜上市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们提出的建议由我局分管领导亲自领办,并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和市公安局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各区政府及市有关单位也提交了会办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 家禽生鲜上市工作基本情况

我市作为广东省首批3个试点城市之一,从201461日起禅城区率先启动家禽集中屠宰、统一配送、生鲜上市(以下简称家禽生鲜上市工作)试点工作,其余四区也分别于2015年全面推进该项工作。截止20168月,全市共划定活禽经营限制区180平方公里,各区中心城区(含佛山新城核心区域)等人口密集区域基本在活禽经营限制区范围内,共涉及农贸市场138个,生鲜家禽产品经营户约500家。全市共建设家禽集中屠宰企业4家(南海区1家、高明区1家、三水区2家)、活禽批发市场代宰点2个(南海区和顺德区各1家),日屠宰并向活禽经营限制区供应生鲜家禽产品约8000只。

二、今年以来开展的主要工作

根据《广东省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方案》(粤办函〔2015211号)精神,20151231日我市试点工作结束后,家禽生鲜上市工作进入常态化。针对试点期间出现的问题,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会同市食安办,指导和协调各区、各有关单位扎实推行各项工作。

(一)强化引领,巩固提升工作成效

一是加强调研,落实属地管理。2016年初,市农业局组织全市专题调研,总结和分析试点工作成效及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以及常态化监管下的指导意见。市、区各主责部门共同商讨长效监管机制,提出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等六大工作措施。在市农业局和市食安办的指引下,禅城区食安办于325日与佛山市中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生鲜家禽供应和质量安全合作协议书,明确了其家禽代宰点进入该区市场的准入标准和时间,扩大了生鲜家禽产品的来源。二是开展督导,力促落实。针对试点结束初期集中屠宰量急剧下滑的情况,市委督查室组织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安办)于127日开展家禽生鲜上市工作专项督查。市农业局自行组织或联合市食药监(食安办)、住建局、工商局等主责部门开展暗访4次,召开“问诊会”2次,达成了“多沟通、先暗访、后通报、再督查、用约谈、入绩效”等指导各区推进此项工作的共识,并将会议纪要和督查暗访情况通报至各区人民政府及市直相关单位,及时提出整改要求。8月初市农业局还专门撰写了《关于今年以来我市家禽生鲜上市工作情况的报告》,将整个工作情况向市政府做了专题汇报,推动工作迈向深入。三是推动纳入“创城”考核。市农业局会同市食安办根据市领导222日在市委督查室《关于我市重点区域家禽生鲜上市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报告》上的批示精神以及市委督查室下发的佛委督字〔201613号通知要求,对巩固家禽生鲜上市工作成效再次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将其纳入我市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城市工作。目前,禅城、南海都针对督查暗访发现的问题开展了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活禽销售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重拳出击,实现常态化监管

市、区各级有关部门坚持定期执法检查和不定期突击检查,始终保持对打击家禽经营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市、区农业部门加强对家禽集中屠宰企业的监管,在夜间屠宰时间派出工作人员进行检查监督;市工商局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全市限制区内活禽经营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435人次,检查市场248个次、家禽经营者815户次,向市场开办者发放行政提示书122份,查处违法案件1件,罚款1000元;市食药监局(市食安办)结合“创城”,在有关动员、监管工作会议中,就相关工作对各区与会部门提出明确要求;市公安局积极协助由市农业局牵头组织的检查督导。禅城区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查处违规经营家禽行为12起,取缔私设活禽宰杀窝点8个,查获并无害化处理活禽418只;南海区检查经营户411家次,出动人员1095人次,查处违规经营窝点4个,查获活禽和私自宰杀的家禽产品238只;高明查没私设禽类宰杀点的禽类38只,发出整改通知书8份,取缔无证照经营点1个;三水区成立专门执法队,定期组织专项检查执法,并结合网格化管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日常巡查40次,突击检查2次,检查家禽经营户258户次。

同时,为更有效开展打击违法经营家禽及其产品行为,今年8月,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和市住建管理局联合印发了《佛山市活禽经营限制区家禽经营管理违法行为奖励指引》,鼓励和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共同打击活禽经营限制区经营活禽、经营不符合准入标准的生鲜家禽产品等违法行为。

(三)联防联控,严防禽流感疫情

市食药监局会同相关部门,督促市场开办单位和活禽经营者按照《广东省活禽经营市场“1110”防控措施技术要求》,严格执行“一日一清洁、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和零存栏”(1110)制度,整治和查处将未经宰杀的活禽带出零售市场或者将当天未售完的活禽滞留在零售市场等情形。全力配合做好H7N9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按照《关于开展H7N9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市农业、食药监、工商、住建等部门分别派员参加对各区督导,并分别牵头组织市各相关部门,对各区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对应的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春节期间的全省统一休市工作,工商部门共出动1439人次,检查市场2080个次,检查经营户8837户次,向3个市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积极配合市防控办开展活禽经营市场落实防控措施暗访检查工作。通过联防联控,有效控制了疫情。

(四)纾难解困,全面落实财政补贴

为充分发挥财政补贴政策效应,针对家禽集中屠宰企业经营困难的实际,市农业局从2016年“菜篮子”工程专项资金中安排300万元用于家禽屠宰企业经营补贴,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印发《2016年佛山市家禽屠宰补贴申报指南》,已完成5家申请企业资格的审核公示。今年,南海区、高明区申请了180万财政补贴继续推进此项工作;顺德区安排补贴资金219万元用于购买服务,对屠宰企业进行补贴;三水区共安排120万元财政补贴,并由区农林渔业局、区财政局联合制定了《佛山市三水区家禽集中屠宰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加强资金管理。

三、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工作进入常态化,今年全市家禽生鲜上市工作出现了一定程度下滑和反弹,部分限制区农贸市场及周边活禽经营现象“死灰复燃”、部分经营户销售的生鲜家禽产品来源不明,对政策实施效果造成了负面影响。究其原因主要是:

(一)政策宣传推广力度减弱。随着工作进入常态化,与试点期间相比,各级政府对家禽生鲜上市的专项宣传力度上有所减弱,导致了市民和经营户对试点工作结束后对政府推进工作的决心、市场准入标准等关键问题了解不够,甚至在经营户间流传“家禽生鲜上市工作已停止”的传言。因此,我市仍需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为家禽生鲜上市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缺乏行之有效的长效监管机制。今年以来,个别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对家禽生鲜上市工作不够重视,相关部门常态化监管执法力度有所下降,导致违法违规行为有所抬头;同时由于家禽生鲜上市工作涉及环节繁杂,监管对象众多,违法行为隐蔽,再加上现有法律法规局限,使得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难”等现实问题,导致各部门虽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执法监管效果仍不明显。

四、下一步阶段的工作计划

围绕各位代表所提的建议,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放心肉菜”保障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家禽生鲜上市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属地管理和相关主责部门的职责,优化部门协调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共同做好家禽集中屠宰和市场经营管理工作。重点推进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理顺工作机制。根据市领导批示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家禽集中屠宰工作方案中的部门职责分工,在确定市食安办统筹全市家禽生鲜上市工作的情况下,做好相关工作交接手续,进一步理顺各部门管理职责,认真配合新的牵头单位继续履行监管职责,更好推动这项工作向纵深巩固和发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宣传工作要求,强化对家禽生鲜上市的宣传工作:一是加强社会宣传,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持续加大宣传的广度和密度,普及和推广生鲜家禽产品科学消费知识,消除群众和经营户疑虑,逐步提高市民对生鲜家禽产品的接受程度,不断提高市民对家禽生鲜上市工作持续性政策的知晓率和支持率。二是将全市家禽生鲜上市工作的要求和监管规范点对点地传达到限制区域内的每一个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解答其疑问,消除其疑虑,及时澄清社会不实传言,形成家禽生鲜上市工作的正向推动力。

(三)强化监督执法。一是督促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农业、工商、城市管理等切实履行部门职责,按照《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对限制区内农贸市场及周边地区、家禽屠宰企业等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执法监管力度,真正做到常态化监管,规范家禽经营秩序。二是强化市场开办者责任,督促其按照《食品安全法》、《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对市场内违法经营行为严肃追究其管理责任,坚决实施行政处罚,净化市场家禽产品经营秩序,切实发挥市场的倒逼作用。三是落实生鲜家禽经营者的责任,督促其按照规定采购、销售标证齐全的生鲜家禽,做好检疫合格证、检疫标志、肉品检验合格证等的票据的台账登记管理,严格查处生鲜家禽经营证标不全、证货不符等问题。四是运用暗访、督导、约谈等方式,将家禽生鲜上市工作纳入对各区的绩效考评,督促各区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投入更多力量巩固工作成效。

(四)完善政策措施。针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针对屠宰企业反映的经营困难等问题,市农业局将指导屠宰企业进一步优化屠宰配送流程,降低运营成本;另一方面市、区财政将继续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减轻企业负担。

再次感谢各位代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

                      

 

 

佛山市农业局 

20161014